本報訊(記者錢培堅 特約記者張路)近日,上海市總工會主席室開展“涉及工會法律法規執行力情況”調研,對涉及工會法律法規執行力狀況進行系統梳理,剖析制約法律法規執行力的問題及原因,並就進一步提升執行力提出相應的對策與建議。特別就工會自身如何推進依法建會、依法管會、依法履職、依法維權,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本市工會工作進行明確。
  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,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。上海市總從加強工會幹部培訓,健全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制度,加強勞動爭議預警、調處機制建設,發揮職工法律援助職能作用等四方面12項具體工作上提升工會依法履職、依法維權能力。
  上海市總將涉及工會勞動法律法規作為工會幹部重點培訓內容,加強對工會幹部特別是鄉鎮街道及非公企業工會主席、職業化工會工作者法律專業知識培訓,幫助工會幹部提高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。
  上海市總要求建立專兼職相結合隊伍進行勞動法律監督,充分發揮市總工會法律顧問團、上海工會職工法律援助維權服務志願團、市總工會法律人才庫3支專業隊伍作用,為廣大職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務。據悉,各區縣局(產業)工會正在有計劃地培養法律援助骨幹隊伍,到2014年底力爭每萬名職工配有4名專兼職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願者。
  另外 ,上海市總按照有場所、有人員、有經費、有制度、有檔案的標準推進建立區、街鎮、村、企業多級工會調解組織,探索建立樓宇等新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,形成健全的勞動爭議調解網絡。
  與此同時,各級工會加強工會普法宣傳陣地建設,不斷擴大工會普法宣傳的影響力。通過博客、微信、手機報等現代信息平臺,加大對職工尤其是農民工和青年職工的影響力,引導職工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。
  (原標題:【全面提高工會工作法治化水平】上海市總探索破解“涉及工會法律法規執行力”難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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